根据黑财库〔2023〕4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合作银行遴选工作。经综合评分小组打分,学校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本次遴选拟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哈尔滨呼兰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呼兰支行两家银行,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3日下午16:00止。
二、异议反馈:公示期间,各参选银行及相关单位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遴选工作小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需加盖公章,明确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凤波;联系电话0451-88060660;联系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财务处(行知楼207办公室)。
特此公示。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6年3月29日